房县民俗传承《诗经》遗风 袁正洪 张炳华 2012-6-18 15:44:3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第318期 【核心提示】2800多年前的《诗经》民歌至今仍在房县传唱。因此,考察房县民俗文化与《诗经》“二南”间的传承关系,对于研究《诗经》“二南”、秦巴武当、汝水汉江流域及鄂豫陕毗邻之地的历史文化和民俗文化,尤其是对研究尹吉甫对《诗经》的贡献等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房县是《诗经》编纂者、周朝太师尹吉甫的故里,又是《诗经》中“二南”的交汇地。我们通过查阅历史资料,深入民间采风,从民俗风情、生产生活、地区方言及动植物地理特点等方面,对房县民俗文化传承《诗经》遗风有以下探讨。 《诗经》中很多方言词,至今仍在房县俗语中传承和沿用。 “雎鸠”。在《诗经·周南·关雎》篇中有:“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据《水经注》载:“沮水出房陵也”;王永祥先生曾在《且兰人探源》云:“今房县有沮水,又名雎水,当是南迁且人在此居住的地方。”此外,在房县沮水河边的草丛、芦苇中经常有成双成对的斑鸠,房县当地民俗中有说法认为“雎鸠”就是斑鸠,象征着男女间美好的爱情。 “葛”。《诗经·周南·葛覃》篇中有:“葛之覃兮……”据《房县志·.物产篇》记载:“葛粉,货;葛根,药类”,并被当地人称为葛藤、葛草、葛条、葛麻。房县古人曾着葛布麻衣;新中国成立前,房县人民曾以嫩葛藤捻成的绳子作为布鞋的底子;时至今日,房县农村还有人用葛麻编草鞋、做床垫,还有人棒捶葛粉,并提篮于集市买卖。 “归宁父母”。《诗经探源》中解释其为:回家了,让父母心安。在房县民俗中,“归宁父母”有让父母安心之意,经常用来教育小孩、告诫家人要及时回家,不要让家里人操心。还有,房县有女子出嫁后第三天要回娘家“归宁父母”,即向父母诉说在婆家的生活情况,让娘家人安心的风俗。 《诗经·召南·鹊巢》中有:“维鹊有巢,维鸠居之。”房县民俗中认为,喜鹊代表吉祥,是报喜的神鸟。喜鹊在谁家门前叫,就象征着谁家有喜事。房县至今保持着不毁坏喜鹊巢的习俗。 《诗经·召南·采蘩》中有:“于以采蘩?于沼于沚。于以用之?公侯之事……”这是一首女子参加贵族祭祀自问自答的民歌,房县民歌《十对花》与之类似。 综上所述,2800多年前的《诗经》民歌至今仍在房县传唱。因此,考察房县民俗文化与《诗经》“二南”间的传承关系,对于研究《诗经》“二南”、秦巴武当、汝水汉江流域及鄂豫陕毗邻之地的历史文化和民俗文化,尤其是对研究尹吉甫对《诗经》的贡献等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作者袁正洪系湖北省十堰市民俗学会会长、十堰市诗经尹吉甫文化研究会会长;张炳华系湖北省十堰市诗经尹吉甫文化研究会理事) 责任编辑:李秀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