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8月24日讯: 竹溪县新洲镇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到实处,近日出台了《新洲镇重点工作及交办事项督办制度》。
该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责任分工、督办原则、督办流程、督办要求等内容,确定成立了重点工作及交办事项督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督办的重要事项是党委会、周清月结例会等重要会议议定的事项,上级和镇党政主要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及其他需要督办事项。督办过程经立项、交办、落实、反馈、催办、问效6个步骤,即:由镇党政综合办统一将重点工作及交办事项按期限和要求交办给各责任人,并按办理结果填写交办事项反馈单,对进度缓慢、超期未完成的由督办责任人按照交办单要求,发出《督办通知书》,并进行跟踪、催办、督办;对多次督办仍无进展,超期未完成的,及时向相关领导及主要领导汇报情况,确保重点督促,并责令限期完成。超过完成时限或任务节点仍未完成工作的,由镇纪委启动相关问责程序。
该项制度的实施以来,各项重点工作及交办重点事项顺利推进、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能,促进了工作作风转变。(陈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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