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4月12日讯(于殿宏 杨长均):近日,湖北省丹江口市编办下发文件,全市68名国有林场职工核定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6个国有林场整合为3个,定性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国有林场改革完成“定性定编”,只差经费保障到位。
去年3月,湖北省国有林场改革启动后,丹江口市迅速推动,加紧改革步伐,对6个国有林场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经过林业局、编办、政府办、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局等多个部门集中商讨,拿出了“能落地”的改革方案,并出台了《丹江口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为林场改革“定性定编”奠定了基础。
丹江口市6个国有林场地处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为涵养水源、构建生态屏障作出了巨大贡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按照定性、定编、经费保障的要求,将国有林场定性为公益类事业单位,根据总经营面积,按照1500亩确定一名管护人员,共核定编制68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现了“不让一人下岗、不把一个人推向社会”的改革目标。
长期以来,国有林场属于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经费自收自支,“不城不乡、不工不农、不事不企”是国有林场的真实写照,管理体制不顺畅,身份“尴尬”。林场职工“靠林吃林”,“找米下锅”,无力承担森林资源的管护和培育重任。
此次改革,实现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剥离国有林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办社会职能,经费由财政兜底保障,解决后顾之忧,职工由“砍树人”变成“护林人”,增强了归宿感,调动了积极性和主动性。改革建立了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业体制机,确保政府投入可持续、资源监管高效率、林场发展有后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