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2月16日讯(汪昭丽): “刚刚发下来的民主测评表,请大家根据2016年度乡干部的述职报告进行如实测评,这将与绩效、争先表模、年度优秀公务员挂钩。”竹山县柳林乡主要负责人在该乡民主测评会上讲道。
据悉,该乡为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结合乡实际情况,制定柳林乡机关管理制度,坚持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心工作考核、月工作例会、述职述廉等多种形式进行民主测评,充分发挥好民主测评工作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并对干部给予精神激励、物质激励。
精神鼓励树典型。按照一定的比例,每年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工作成绩突出、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授予荣誉称号,由乡党委、政府命名表彰,并在全乡范围内大力宣传,努力营造“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工作氛围,使全乡干部个人深刻体会只要工作足够优秀,都将会荣誉称号的精神洗礼,还将作为先进典型被大力褒奖和宣传。 物质奖励鼓干劲。严格实行民主测评。鼓励干部职工创先争优,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对于民主测评分数高、公务员考核优秀的干部给予一定的物质激励。
实施鼓励激励机制,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把考核结果作为选用干部的主要依据,让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与干坏不一样、实绩突出与实绩平庸不一样,给干部干事创业注入强劲动力,让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在思想上有劲头,在经济上有甜头,在政治上有奔头,鼓励干部争先创优,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