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9月8日讯(陈小伟):近日,郧阳区出台《农村生活垃圾及污水治理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考核对象为全区20个乡镇(场)、348个村(社区),考核内容包括宣传发动、体系建设、治理成效等三大项,具体包括建立考核机制情况、开展宣传培训情况等60项考核内容。
考核还设置有加减分项,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的给予加分,被省、市、区主管部门督查扣分或新闻媒体曝光予以减分。考核实行月通报制度,连续2个月排名最后乡镇,约谈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连续2个季度排名最后乡镇实施一票否决。年度考核前3名的乡镇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