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7月7日讯:随着天气越来越热,建筑工地噪声扰民事件进一步增多,为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引起的噪声污染,县环保局监察人员深入工地现场,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管,遏制噪声污染扰民难题。
源头严防,摸清建筑工地底数。对县城区所有建筑施工逐一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前向县环境监察机构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手续,严防偷报漏报行为,为排污费核定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过程严控,严格夜间施工许可。在施工中,防噪声污染,建设施工单位确需夜间施工的,应在夜间施工前3日内向县环境监察机构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对有群众投诉且拒不整改的工地限批或停批夜间施工。
违法严惩,加强现场检查监管。采取夜查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建筑工地进行检查,对未办理许可且夜间超时段作业的工地严肃查处并对负责人进行约谈。截至目前,县环境监察大队制止夜间违规施工12起,办理夜间施工许可14份。(许祖兵、刘俊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