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6月21日讯:为切实解决受案立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竹山县森林公安局多措并举积极落实受案立案制度。
强化意识,确保思想认识到位。6月14日,该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6月16日,该局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民警充分认识受案立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立足工作,强力推进,切实解决受案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使受案立案工作更加及时、便民、规范、公开。
加强组织保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设立了案件管理室、明确了受案立案工作监督管理的主管单位、主体责任单位。对接报案登记、受案立案审查审核、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受案立案监督管理、案卷管理等职责、流程作了明确划分。
依托科信平台,确保信息公开到位。依托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完善系统功能,实现接报案和受案立案办案结案全过程可溯式管理。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网络平台、短信回告等方式依法及时向案件控告人、被害人及其家属公开案件相关信息。
强化纪律,确保监督机制落实到位。加强受案立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形成合力,结合“五访”工作对受案立案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优化考评标准,将受案立案工作作为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内容。对于报案不接、接报案后不登记不受案不立案、受案立案后不查处,越权管辖、违法受立案、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刘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