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4月18日讯(王玉兵):房县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凝聚力量,进一步激励新型职业农民勇于实践、创先争优、建功立业,拟在全县开展首届 “新型职业农民创业之星”评选活动。 申报时间为4月10日至5月1日,凡符合条件者可通过县农业部门自荐报名,再由县农业局审核把关推荐上报,最后经十堰市农业局专家评审确定。申报条件为:参加过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培训,并取得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结业证书;种植养殖水平、技术推广及生产效益明显高于当地一般水平;年销售收入在40万元以上,带动50户以上农民增收;遵纪守法,诚实劳动,善于学科技、用科技,在带动群众脱贫致富方面作用突出等。 据悉,房县首届新型职业农民创业之星评选名额为2-3名,对获得十堰市首届新型职业农民创业之星将在全市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先进事迹将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目前,房县首届“新型职业农民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已进入到推选报名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