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3月28日讯:六尺巷的故事估计大家都不陌生,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发生在十堰市郧阳区的“六尺巷”故事吧。 家住郧阳区谭家湾镇某村的郑某和王某,本是相处甚好的多年邻居。20多年来,王家一直从邻居郑家的门前出行。去年,因为儿子购买了一辆小汽车,王家就打算在现有道路上拓宽修一条能过车的水泥路。而郑家出于安全的考虑则要求道路改从道场外走,同时改道要拆掉郑家的一间卫生间,郑家就要求王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王家对道路改道和补偿数额意见不合,两家因此争吵不断,积下了矛盾。
2016年3月,湖北荟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该村开展法治讲座时,得知了这个情况。在调查清楚了郑、王两家矛盾的由来后,两名律师召集双方人员坐下来,耐心的向他们讲解民法通则、物权法有关邻里之间的相关法律知识,讲明王家有从郑家门前通行的权利,郑家也有获得损失补偿的权利,希望双方友好协商,化解纠纷。经过现场法律讲解和耐心细致的调处,郑、王两家最终就道路的路线和补偿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之后在律师的见证下,现场用草灰撒出道路标记,王家也现场将5000元补偿金交给了郑家。至此,闹了两年的矛盾纠纷,终于得到友好化解,这一时刻,双方不约而同的说出了共同的心声: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就要和睦相处。这就是郧阳区在加强法治宣传,推进律师进乡村,依法解决民间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典型例子。 在农村,以前居民之间发生纠纷,先想到的是叫上亲朋好友来“助阵”,与对方骂得脸红脖子粗,不小心就升级为肢体及至暴力冲突,不仅没有把事情解决好,反而越闹越大,甚至把亲友们都“拉下水”了,也伤了邻里和气。现在有事找律师,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省事又放心。
十八届三中全会专门提出“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这一指示,使得“郧阳区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立即取得了实际效果。自从2015年以来,郧阳区全面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在各村、社区居委会设立律师服务室,公布律师服务电话,顾问律师为该村居干部群众进行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根据协议要求,进村居的律师要担任村居组织公益法律顾问,为村居两委班子依法管理公共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担任村居兼职人民调解员,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开展法治宣传与教育工作;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服务和援助活动;接受辖区企业或群众委托,代理诉讼案件等其他法律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律师不仅向干群宣传法律知识,还进村入户现场解答居民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有关民间借贷、房屋租售、婚姻关系、征地拆迁补偿分配、劳动劳务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等法律问题,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引导群众有问题找法律,解决矛盾纠纷靠法律,通过法律渠道合理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2016年3月,区委区政府还专门下文安排部署在全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年底以前将律师顾问制度覆盖到全部行政村居。
与此同时,郧阳区还结合实际,进一步全面加强法治宣传工作。一是加快建设 “法治文化阵地”,在城区和各乡镇建立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大道、法治小区、法治公园、法治广场等,全面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现在已建成大型法治电子宣传屏幕1处、视频墙体2处、法治文化广场2处,建成法治主题公园1处,法治文化示范社区3个,法治文化校园3个;全区所有单位和商户的各类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二是组织农民演艺队、普法宣传队,深入村组农户,以“以案释法”和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寓教于乐。他们将郧阳的历史文化与法律元素相结合,将法治文化与地域特色相结合,编排融入法治元素的二棚子戏、文艺小品等等民间艺术节目,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表演,将法治意识根植在全体居民的心中脑中。三是发放法治宣传资料。通过向全区群众发放法治宣传单、易拉宝等普法资料,利用漫画、图解对防诈防骗、打击非访、合同纠纷、养老纠纷、安全生产、劳动劳务纠纷等生动阐释,力求让群众易于接受。今年已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咨询活动2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宣传面涉及全区20个乡镇(场)、348个村(社区),开展社会性法律知识考试3批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30余万人次,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基层法治建设、维护了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李发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