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 3月24日讯:竹溪县环保局按照建设绿色崛起示范县要求,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美丽竹溪,改善生态环境。
县环保局加大环保监管执法力度,积极开展淘汰燃煤锅炉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开展1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小锅炉脱硫除尘改造, 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拆除或者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全县26台锅炉,目前4台10蒸吨/小时以上锅炉已安装脱硫除尘设施1台、封存3台,22台10蒸吨/小时及下锅炉已煤改电9台、煤改气1台、拆除2台、封存3台。对一时整改不到位的,下达限期督办通知书,严格按淘汰锅炉进程落实;对超过淘汰期仍在继续使用的燃煤锅炉,将依法从重处罚。
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严把新上项目环评审批关,把绿色发展贯穿到招商引资、产业升级的全过程,严控新上高污染、高耗能和资源消耗性项目,采用疏、堵结合的管理模式,有效遏制“两高一资”行业的准入。把新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与减排计划完成情况挂钩,实施“等量置换”、“减量置换”,实现 “增产不增污”的总量控制目标。
扎实开展生态乡镇建设。以建设美丽乡村及推进“绿满竹溪”行动为契机,在我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命名已获得市级以上生态乡镇达11个(国家级1个、省级3个)、生态村达138个(省级29个)的基础上, 力争今年生态乡镇、生态村命名获得市级以上生态乡镇4个、生态村50个,达到生态乡镇县内全覆盖,让人民群众在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的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许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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