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3月18日讯:竹溪县劳动人事仲裁院始终坚持以“服务民生、倾情维权”为主题,以“和谐竹溪、平安竹溪”为目标,扎实工作,努力探索调解仲裁工作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改善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量,努力打造工作新亮点。
依法调解,公正裁决。始终秉承“公平正义、阳光仲裁”的工作理念,对涉及农民工、女职工、童工、伤残病人等弱势群体劳动争议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用最短的时间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15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000余次,涉及职工和劳动者2000余人。立案36件,结案36件,结案率达100%,调解率达70%,成功率达80%以上。
创新机制,关口前移,建立新时期调解机制。2015年,在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中我们以人社基层平台建设为依托,着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在基层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完善内部调解机制,初步建立起以企业、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为主,融调解、服务为一体的劳动人事争议预防体系。实现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重心下沉和关口前移,为有效化解劳资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新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和工作框架,90%以上的简易、小额劳动争议和大部分人事争议在基层即可得到有效化解。目前,全县 15个乡镇依托基层人社服务中心已全部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配备了专兼职调解员。全县有10 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了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规范管理,服务基层,时刻牢记宗旨意识。2015年,联合县法律援助中心、乡镇司法所及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积极处理了多起超过时效的争议案件,帮扶困难职工顺利维权,实现了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全覆盖,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搭建畅通、高效的诉求服务通道,促进了全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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