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2月22日讯(柏玮):在2月18日召开的全省检察长会议上,竹山县检察院被湖北省检察院表彰为“2013—2015年度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德胜同志作为受表彰单位代表参会并领取了奖牌。
2013年以来,在县委和省市院坚强领导下,竹山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准确把握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检察公信力两个主基调,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检察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新面貌。连续两届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十堰市委市政府授予“最佳文明单位”称号;连续两届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被省院评为“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反渎职侵权局、控告申诉检察科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并记集体二等功一次。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在全市检察机关年终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被十堰市院评为“全市先进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