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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1900个贫困户获财政重点保护危房改造资金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6年1月22日7:5 文章编辑:原野
 
    十堰网1月22日讯:竹山县为期15天的危房改造专项检查于1月19日结束,结果表明,该县2015年有1900户个贫困户,搭上了危房改造的“顺风车”而踏上了“小康路”。
    近几年来,该县财政局把危房改造资金纳入重点“保护对象”,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民心资金”运行安全、高效和精准。
   “推行了首长负责制、群众监督制、封闭运行制和责任追究制,为精准扶贫走出了一条资金管理的新路子”,该县财政局局长方显春同志介绍了财政危房改造资金的管理方法。
    该县得胜镇石底村已近60岁苏明云,编了一句顺口溜,描绘他一家人的境况:“母亲瘫痪在床,大哥哑巴疯狂,小弟傻笑,儿女读书在校堂”,全家7个人挤在不到60平方米的土坯房里,还是他爷爷留传下来的“遗产”。
    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苏明云梦寐以求的“终身大事”,对他来说是难于登天。他这可想不可求的梦,在当地财政部门的帮助下,在2015年很快就变成现实。
    去年春上,苏明云通过申请、群众评议、公示等5个道“关”后,确定为财政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对象,年底苏明云用财政危房改造资金作支撑,建起属于自己的住房,人格尊严受到社会尊重。
    “党和政府帮我住上了安全可靠的住房,今后可以安心的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了,一门心事的挣钱奔小康”,苏明云高兴地像个小孩子一样,无人不说起党对他的好处和他今后脱贫致富的信心。
与苏明云一样,去年全县有近1800万元的危房改造资金投入到1900个贫困户中,成为他们迈向“小康路”的“助推器”。
    资金首长负责制,严格准予关口。危房改造对象按照从下而上的层层把关确定,由农户自己提出申请,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四签字”:分别是村党支部书记、住村的乡镇干部、乡镇分管领导和乡镇党委书记签字。
    资金群众监督制,确保对象公开。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持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户,优先支持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危房改造,依照户申请、组评议、村公示、乡审核、县批准“五步”程序,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实行补助政策、补助标准、补助对象、补助金额“四公布”,当年的补助对象要在村委会醒目的地方上墙公示7天以上,并在竹山县门户网站上公开,便于社会各界人士查询。
    资金封闭运行制,堵住资金漏洞。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各乡镇逐户验收合格后,县政府组织财政局、县住建局等相关单位按比例抽查验收。确认无误后,将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及发放金额报请县长审定,再通过国库将资金直接打入“一卡通”账户,避免出现“二次分配”而侵害群众利益。
资金责任追究制,严防民心受伤。建立健全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违规使用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行为,除严格按照有关财经纪律规定处理外,还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郭迪福   田胜荣  伍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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