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3月17日讯: 近日,十堰市文物局(普查办)组织市级文物普查信息审核专家组,对房县普查办采集登录的文物信息开展审核工作,经过5天的审核,3月13日,全县国有收藏单位采集登录的1523条文物信息全部通过审核并上传至省普查办,标志着房县在全市率先完成文物普查第二阶段的工作任务。
按照《房县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2013年9月至2015年12月为文物普查的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础,开展文物普查认定和信息数据登录。普查数据资料采取采集、建档、报送、审核、登录同步开展的方式。自2013年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房县普查办在市普查办的领导下,积极争取上级领导重视,在人员和经费上予以全力保障,通过全体普查队员的共同努力,历经调查摸底、业务培训、专家认定、数据采集、信息上报等工作,于2014年12月29日在全省率先完成了信息采集登录工作。新年伊始,市普查办又将房县列为全市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审核试点县。为此,房县普查办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了市普查办文物信息数据审核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过5天紧张有序的认真审核,全面完成房县可移动文物普查市、县两级审核工作及数据上报工作。
下一步,房县普查办将继续努力,扎实工作,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开展文物普查第三阶段“进行普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发布普查成果”等工作,确保全县普查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习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