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1月19日讯:随着交通枢纽的不断延升,机动车、驾驶人数量猛增。从今年10月份开始,郧西县公安局结合农村交管工作实际,积极探索 “所队联责联勤机制”改革,全面履行上级公安机关赋予的职责,围绕“三种形态”全面改革农村交管工作。
在执法理念上有新提升。2015年是“道路运输平安年”,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湖北省2015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市公安局结合本地实际,开创性地提出建立“农村所队联责联勤机制强交管”理念,将农村交通安全推向顶层设计层面,契合了公安“网格化”建设,彰显了“大公安既管治安又管交通,大交管既管交通又管治安”新格局。此项改革对促进农村警务前移、警力资源整合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9月2日,市局下发《实施意见》后,县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向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专题汇报,与财政、社保等部门协调沟通,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与支持。10月21日,县局迅速启动交管改革工作,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方法步骤,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整体推进。目前,全县16个乡镇交警队全部挂牌履职,16个交警队长及兼职交警已全部配备到位,一个全民共建、共创、共享交通安全太平与呵护百姓安全出行初显雏形。
在执法方式上有新转变。11月2日,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清华在羊尾镇交警队挂牌仪式上对推进所队联责联勤警务机制改革作出指示:“依托乡镇派出所成立交警队,派出所与交警队实行‘一支队伍、两块牌子’,在执法方式上,由上级公安交管部门赋予派出所兼职交警交通执法权,乡镇交警队长由派出所教导员兼任,按照每个乡镇交警队2—3人的名额招聘辅警充实到乡镇交警队,由派出所统一管理,交警大队负责业务指导,实现农村交通安全无缝对接……”这项改革的落地,为“所队联责联勤”警务机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既补齐了农村交通安全“短板”,又构筑起了农村交通安全“屏障”。目前,全县16个乡镇交警队与派出所均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双重领导、同址办公,同轴运转、整体推进”新的运行模式。使乡镇治安防控、道路防控、人车源头管理得到统一整合,得到各级领导赞誉认可。
在执法内容上有新拓展。11月2日,全县16个乡镇交警队挂牌成立来,县局相继出台了《农村交通管理警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指导性文件,从完善机制、明确职责、强化考核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各乡镇派出所的目标考核范围。在执法内容上,从组织领导、警力投入、源头管理、路途管控、查纠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隐患排查、安全宣传等业务工作进行逐项考核,明确了交警大队、中队和派出所的职责和任务。同时,县局还积极为乡镇新组建的16个交警队配齐执勤执法、事故处理、安全防护等交通管理业务必须的装备和便携式银行终端收款设备(POS机),印制10余类、20余种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文书,落实权力清单,并细化了职责界限,解决了过去所队联勤职责不清的问题。11月2日至11月18日,我县16个乡镇交警队所队联责联勤全面履行职责,强化乡村道路秩序管控、涉财损交通事故处理等职责,累计查处交通违法案件1500余起,依法行政拘留50余人。(李茂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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