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7月1日讯:“以前门前屋后到处都是垃圾,脏水随地乱泼乱倒,现在好了,村里聘请了保洁员,为村民发放了垃圾桶,垃圾集中处理,村民一起制定了村规民约要求讲卫生,讲公德,每月收取5元的垃圾处理费,村里的环境卫生大为改观,感觉舒服多了.....”新洲乡潭口河村村民黎永凡兴奋地向笔者讲述村规民约带来的新变化。
为树立村民的的主人翁意识,加强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能力,新洲乡结合实际,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试点的6个村指导村民制定了村规民约,内容包括环境卫生、村风民俗,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矛盾纠纷等内容,注重教育与奖惩,将村规民约内化于心。
“一天跑五处,随礼超过千元的酒宴大集会,在我们村已成历史了。”双龙村村民翁德华说,自年初该村将刹人情风写进《村规民约》,要求村民除“婚丧嫁娶、乔迁添口”之外一律不得举办酒宴后,他的赴宴次数大大减少取得了一定的实效。这是该村推行村规民约在扭转社会风气方面带来的可喜变化。
乡党委书记汪再体说:“下一步我们将在全乡范围内指导各村建立健全村规民约,使之成为实现全乡和谐的稳定剂和发展的助推器。”(汪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