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7月18日讯:近日,为从严控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竹溪县对2013年以前成立的社会组织,有县级领导干部及正科级(局长)在社团中兼职的予以清退;对2014年以后申请成立的社会组织负责人严格执行“行业协会负责人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彻底脱钩”的规定。
该县今年新成立的“教育协会”、“用水者协会”等4个协会组织无一名公务员在兼任秘书长以上职务。据竹溪县社会组织监管局介绍,该县已有社团组织40个,共有28名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职,目前已清理5名。该县将在9月底以前,按照一手抓在职领导干部兼职清理,一手抓清理后职位补缺的举措,全面完成清理整治工作。(溪纪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