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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亲送执行款 司法为民暖心田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4年4月4日7:48 文章编辑:原野
    十堰网4月4日讯:近日,竹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李尚兵和执行局的法官驱车来到陕西省镇坪县人民医院急诊室为躺在病床上的汪某友送上了执行款1万元,使申请执行人感受到了司法人性化的温暖。
    2001年11月至2006年12月汪某友在竹溪县丰溪镇开元煤矿从事采煤工作,后身体不适住院,经诊断系患三期矽肺、肺功能中度损伤。为此,汪某友将开元煤矿诉至竹溪县人民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2012年12月6日,竹溪法院依法判决依法判决开元煤矿赔偿汪某友361517.65元。
因开元煤矿到期未履行义务,2013年7月17日,汪某友向竹溪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庭庭长李尚兵承办此案后,先后五进丰溪、镇坪展开调查。查明:一、汪某友因病重一直住院输氧,为支付每日高达数百元的费用卖光家中所有值钱财产,并举债数十万元。其妻体弱多病,无固定收入,还有一子尚小,需要抚养。二、开元煤矿系江某元、赵某合伙所办,自2012年开始一直处于停业整顿状态,无可供执行财产。一时间,执行陷入困境。
    2014年年初,承办人李尚兵再次找江某元、赵某做工作,细说申请执行人的困难和拒不执行的后果。3月12日,江某元和赵某凑到执行款一万元并交至法院。当日,经院领导指示,承办人李尚兵带领执行局法官驱车百余里将一万元送到汪某友的病床前,并从汪某友口中得知,江某元和赵某近日违规偷采了一些煤。执行人员立马赶往十公里外的煤矿调查,发现确有几十吨煤。执行人员当即以650元/吨的市场价将全部50吨煤扣押并交付申请人用以抵偿债务。执行法官不畏艰辛、勤奋敬业的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只是简单的举动,却使当事人深深感受到法官们的温暖。执行法官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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