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中心 >> 正文
房县评审151名 民歌师和28个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示范村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4年3月4日8:28 文章编辑:原野
    十堰网3月4日讯:3月3日讯:近日,中华诗祖尹吉甫故里房县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更好地传承和弘扬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房陵文化,县文化体育局评审了151名 民歌师和28个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示范村,并行文予以公布。
    房县文化体育局根据《房县民间艺人资格评定暂行办法》和《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示范村活动方案》(房文体[2007]07号)文件,根据2013年度考核,经房县民间艺人资格评审小组集体研究通过,授予胡中田、付芝国、李修明等151人为民歌师、民乐师、雕刻师、民间画师、手工艺师职称;授予尹吉甫镇的榔峪河村、门古寺镇的东河村、白鹤镇的黄阳村、青峰镇的刘家河村等共28个村为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示范村。
    据房县文体局副局长汪国贤和房县文体局艺术股股长黄丽介绍: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我们的祖先不仅创造了大量的有形文化遗产,也创造了丰富的无形文化遗产,包括各种神话传说、史诗、音乐、舞蹈、戏曲、曲艺、皮影、剪纸、绘画、雕刻、刺绣、印染等艺术和技艺及各种礼仪、节日、民族体育活动等。中华民族血脉之所以绵延至今从未间断,与民间文化的承续传载息息相关。民间文化是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文化财富,是我们发展先进文化的民族根基和重要的精神资源,是国家和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当前,面临着来自全球化和现代化的挑战,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亟待抢救保护,一些依靠口头和行为传承的各种民间文艺、技术、礼仪、节庆、游艺等文化遗产正在逐渐消失;民间文化的传承后继乏人,一些传统技艺濒临灭绝;许多珍贵实物和资料不但流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意识还有待加强;民众的保护意识依然淡薄,保护工作资金短缺。面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刻不容缓。为此我们开展评选民歌师和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示范村活动,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亟待抢救保护。
    据悉,自2007年以来,房县巳有1302人获得民间艺人殊荣。此次活动的开展旨在激发更多民间艺人更加积极自觉地广泛参与到传承与保护房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来。(房县文体局创作组:傅培权)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条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络实名:十堰新闻网 十堰新闻 域名网址:www.syxw.net
投稿邮箱:E_mail:syxw668@126.com 或 E_mail:syxw668@yahoo.com.cn
备案序号:鄂ICP备07501808号 联系电话:0719--8651828 流量统计: 技术支持:尚禹科技 十堰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