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2月1日讯(胡林忠):经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委员会评审认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旅游局等七部局25日公布了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十堰市房县军店镇下店子村、丹江口市官山镇吕家河村2个村落入选。至此包括已列入首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十堰市竹溪县中峰镇甘家岭村,十堰市中国传统村落数达3个。
传统村落是指拥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的村落。传统村落承载着中华传统文化精华、凝聚着中华民族精神、保留着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是农耕文明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是维系华夏子孙文化认同的纽带,也是繁荣发展民族文化的根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传统村落衰落、消失的现象日益加剧,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刻不容缓。为促进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住建部、文化部、财政部于2012年组织开展了全国第一次传统村落摸底调查,确定了第一批共646个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同时印发了《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对已登记的传统村落进行补充调查,完善村落信息档案,根据《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建立地方传统村落名录;各级传统村落必须编制保护发展规划,确定保护对象及其保护措施。
在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单中,我省有28个入选,十堰市竹溪县中峰镇甘家岭村名列其中。第二批名录中,我省15个村入选,我市没有村入选。此次第三批名录中,我省46个村落入选,全省共有中国传统村落89个。
据介绍,被列入名录的传统村落将得到来自国家、地方和社会的共同支持,使村落文化遗产得到基本保护,具备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防灾安全保障、保护管理机制,逐步增强其保护发展的综合能力。传统村落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保护文化遗产、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合理利用文化遗产、建立保护管理机制,切实做到既重视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又改善村民人居环境,让传统村落的优秀历史文化得到延续和传承。(胡林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