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1月6日讯:11月4日晚,郧西交警大队二中队与羊尾派出所联勤联动开展“两大会议”大封控专项行动,一举抓获一名非法经营、运输野生动物赤麂(黄麂子)违法行为人柴龙(男,25岁,十堰市茅箭区人),并将案件移交森林公安分局处理。
当晚22时30分,柴龙与其朋友驾驶鄂CJ5210号小型客车从竹山县收购赤麂(黄麂子)到郧西夹河镇继续收购,当车辆行至228省道郧羊路43.6KM处时,被郧西交警二中队、羊尾派出所“大封控”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履行检查时发现,民警要求驾驶人柴某打开后备箱,当时该车侧门和后备箱均因货物装载过多打不开,当时,民警发现后备箱还渗出血迹,引起了民警的怀疑,当场责令其车辆靠边接受检查。经查,该车后备箱内存放很多被捕杀的野生动物——赤麂。民警当场一一清点:赤麂(黄麂子)65只、豪猪3头,野猪1头。上述三种动物均属湖北省重点野生保护动物。柴龙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构成非法经营、运输野生动物的行为。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当时柴某向民警求饶,并掏出一摞现金企图贿赂民警,被民警王生伟、王玉鑫当场严辞拒绝。
11月4日凌晨1时,民警将该案正式移交给郧西森林公安分局汉江派出所。
(王生伟 李茂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