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月10日讯(李耀武 肖红娥):去年来,湖北省竹溪县法律援助中心全面实施法律援助新模式,通过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库,公布律师、法律服务所长、法律援助工作者的相关信息,做实“点援制”,从而打破传统的“指派制”,将“群众被动接受”变为“群众主动选择”。也就是说,竹溪县辖内寻求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可以像医院挂专家门诊号一样,挑选自己信任的律师作为自己的承办人,切实让法律援助当事人感觉到实实在在的贴心服务,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法律援助工作“点援制”,打破了过去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承办人员的惯例,由该县司法局将全县所有律师、法律工作者从业人员的姓名、执业证号、所属执业机构、办公地址等详细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料库,受援人可以挑选自己信任的律师作为自己案件的承办人。 通过推行“点援制”,既保障了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对案件承办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又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当事人和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之间的信任和协作。同时,竹溪县司法局还出台法律援助案件指标评价体系,定期开展援助案件“百分制”检查评比,对达不到标准的或受援对象不满意的案件办理律师不给予法援补贴。2013年,竹溪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9件,受援598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00多万元。全县法律援助案件的群众满意率均为100%,没有援助案件承办人被当事人投诉的现象发生,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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