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5月9讯(柯尚清):近日,竹溪县法院研究出台了《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这是该院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周霁在竹溪调研时提出的“努力建设生态富裕美丽竹溪”指示精神和实现县委“打造‘中国绿谷’、建设‘生态经济大县’”战略目标的一项具体措施。
《意见》规定,要从六个方面全力为“建设生态富裕美丽竹溪”保驾护航。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治安环境。从严打击严重损害治安秩序、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各类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犯罪;依法稳妥审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采伐重点保护植物、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重大环境污染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迸发经济活力的政务环境。通过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承办行政执法培训班、提出司法建议、送法进机关等途径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官民”、政企和谐。三是加强民商事审判,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平等保护、公平对待不同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利和经营权利,促进有序竞争,优化投资环境;加大工农对接过程中形成的优势产业、特色农产品和品牌农业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妥善审理涉及农业投资相关案件,保障重点农业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四是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在扎实推进法律“五进”活动的同时,通过走访调研、解答咨询、法制讲座、案外调解、指导人民调解等形式,切实做好企业、林区、矿区、库区、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服务工作。五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定期开展专项法制宣传以及公众开放日、车载法庭、水上法庭、定点巡回审判等形式,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增强群众守法意识和环保意识。六是规范司法行为,营造廉洁公正的司法环境。克服和纠正执法办案中的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等不良作风,严格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