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5月30讯(饶克全):5月27日,丹江口市官山司法所成功调解了官山镇杉树湾村胡某因继承岳父土地上访、并且毁坏青苗纠纷。
通过调查:2003年,胡某的岳父冯某把3.1亩耕地由本村村民陈某代耕, 2012年胡某的岳父冯某去世,胡某要求继承收回3.1亩耕地,与陈某发生纠纷,村委会以冯某生前列为了五保供养对象,支付了费用把此地收归集体。为此胡某以自己尽力对岳父冯某生活照顾、生病护理、死后安葬义务,享有岳父冯某土地继承权,多次到镇、市上访,一气之下还把陈某种的红薯和豆角毁了部分。
官山司法所召集三方,一是批评胡某毁坏青苗不对,让其赔偿陈某150元青苗补偿;二是胡某和陈某都把土地交村,为此事不在发生纠纷;三是说服村委会,指出胡某尽部分赡养,享有土地继承权,经胡某同意可以适当调整。经过宣讲土地、继承、赔偿相关法律,摆事实讲道理,三方按司法所意见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通过纠纷解决,宣传了法律、平息了上访、增强了邻里团结、维护了地方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