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5月28讯(李丽):5月27日上午,竹山县检察院邀请张宏星、沈东两位人民监督员列席该院召开的检察委员会,听取案件的汇报和讨论,这是该院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又一创新。
本次检委会讨论的是三起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和一起拟提请抗诉的故意伤害案件,均为法律监督的重点案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也是今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首次拟作出不起诉决定和拟提请抗诉的案件。会上,检委会委员和两位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了案件承办人对案件情况的介绍,详细了解案件证据、相关法律以及事实依据,并对案件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最后,两位人民监督员发表了自己对案件的看法,为检委会正确决策提出了宝贵意见。
列席的两名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这种作法给予了高度的赞许和肯定,认为参加检察机关这种重大活动不仅拓展了对检察机关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也生动地学习了法律知识,为以后更好地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竹山县检察院检察长黄德胜表示,该院将把这种做法作为一种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