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5月20讯:李耀武、李明明:竹溪县司法局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手段,改变以往“坐等居民上门”为“主动提供服务”,在全县推行“司法行政进乡村”活动。把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真正纳入乡村服务体系中,主动送到乡村居民身边,使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贴近基层百姓。
在为乡村配备“专职五员”(专职人民调解员、普法工作宣传员、重点对象协管员、法律服务指导员、法律援助联络员)基础上,还将开通五大对接平台,促进居民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一是设立服务橱窗。公示社区专职律师和法律援助专职人员、乡村调委会、公证员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以及法律服务效能监督和投诉电话。二是悬挂服务提示牌。将法律宣传、矛盾纠纷调解、公证、法律援助、乡村矫正和安置帮教、司法鉴定等主要服务职能及联系方式公示于众。三是建立乡村法律服务律师会客站。专职乡村律师于每月16号上站解答乡村居民法律咨询和开展法律知识公益讲座,普及法律基本知识。四是开通12348综合服务专线。由专职人员轮流值守,24小时解答居民咨询。五是建立乡村便民法律服务网站。通过互联网展示乡村调委会、乡村法律顾问、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乡村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等相关法律服务主体的活动内容和基本信息,便于网上查询并获取相关的法律帮助。
此项活动切合新形势下居民需要,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必将强化“六五”普法宣传效果、深化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构建法律服务工作与家庭及相关部门的衔接管理新机制,让法律服务百姓生活,使法律成为便民之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