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5月10讯: 十堰市发展中药材产业,既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与资源优势,又有良好发展基础与政策机遇。如何实现中药材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找准发展中药材产业的真正优势与问题,必须扬长避短、科学规划、稳步推进,从而促进中药材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对山区农民早日脱贫致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十堰市发展中药材产业的现状及优势
(一)区位、资源得天独厚
十堰市处于中国中西结合部和南北气候过渡带,南与世界著名的“华中药库”神农架林区毗邻,内有中国中医药发源地武当山。其境内气候、土壤、植被、环境等自然条件非常适合各种中药材生长,尤其是房县、竹山县、竹溪县等南部三县,紧靠神农架腹地“大九湖”,地质、气候与神农架相似,境内群山耸立、溪流纵横,降雨充沛、气候湿润,山大人稀、植被茂密,是多种中药材生长的理想场所。据初步调查,十堰市中草药 1300 多种,总蕴量为55万吨,大多数中草药为野生。目前已制成的中草药有 500 多种,主要有天麻、当归、黄连、独活、木瓜、柴胡、苍术、车前草、荆芥、益母草、沙参等。其中出产的黄姜、柴胡、苍术、连翘、二花、黄连、板蓝根、丹参、党参、桔梗、五味子等中草药在“四大药都”之一的亳州市场上畅销。
(二)顺应国家产业发展政策
十堰市既是国家南水北调重要的水土涵养地和水源核心保护区,又是“引江济汉”工程的重要过水通道,实施退耕还林,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国家相继启动了“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并将十堰市五县一市划定为生态功能保护区。湖北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文件,支持鄂西北山区重点发展地道中药材,希望将其建成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优质药材生产基地。湖北省农业厅将秦巴山区确定为中药材产业发展的重点区域,支持在武当山地区建设百万亩中药材板块基地。十堰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打造“中国武当药谷”的宏伟设想,并将中药材列为“四百万”特色产业建设工程之一,从多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大力推进,希望通过三到五年努力,建成 150万亩中药材种植基地,形成产值达百亿元的现代中药产业。十堰市各县(市、区)也纷纷响应,将中药材列为重点产业,以林药套种为主,发展中药材产业,在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正好能够解决退耕还林后农民耕地面积减少、收入下降问题,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因而容易得到各级政策支持。目前,十堰市发展中药材产业,可谓占尽天时、地利、人和。
(三)产业发展基础较好
十堰市种植中药材历史悠久,如房县、竹溪县、竹山县等农民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就有普遍种植、采集中药材的习惯,一度成为高山地区农村经济主要收入来源,竹溪县就被国家确定为“黄连之乡”,房县被确定为“党参之乡”,郧西县被誉为“黄姜之乡”,竹山县被誉为“肚倍之乡”。农民祖祖辈辈种植中药材,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积累并总结了许多地道中药材的种植方法。近年来,部分企业、高校拉动中药材产业发展效果比较明显。如房县军店镇下茅坪村265户农户将土地流转给神农本草药材公司进行标准化种植中药材六谷,面积达到1200亩,全县标准化基地种植药材面积达到2.1万亩。竹溪县与武汉大学药学院联合申报的竹溪县多样性药材生产模式构建及GAP示范项目,确定以黄连为主导品种,开展1000亩地道中药材GAP规范化种植示范,已被省科技厅立项,省财政纳入了《优势产业项目库》给予支持。据十堰市统计局年报数据显示,2012年度十堰市药材种植面积达到29.25万亩,实现产量11.89万吨,产值达到5.4亿元。
(四)经济效益较高
十堰市中药材产业经济效益较高。在房县上龛乡二荒村调查显示,种植一亩贡术种子需2000多元,投工需11个,按正常价格计算,一亩贡术收入能达到4800多元,比种一亩玉米纯收入多1200多元。上龛乡黄龙村调查显示,要种植两年生的中药材,一亩桔梗净收入可达8000多元。据房县中药材办公室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度种植面积达19.7万亩,全年收获、起挖7.6万亩,实现总产量6万吨,中药材生产和加工产值4.63亿元,其中生产产值2.78亿元,加工产值1.85亿元。竹溪县丰溪、桃源、泉溪等乡镇依托地道中药材,探索实践多样性药材种植模式,涉及农民15万人,涌现出了200多个药材种植村,不仅绿了荒山,还富了农民,带动了当地农业经济和农村发展,2012年家野生中药材收入1.5亿多元,全县农民人均增收400多元。
二、十堰市中药材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规划,导致产业布局不够合理。中药材种植与粮油生产有一定区别,对气候、土壤、光照、湿度等自然条件和栽培技术要求更加严格,种植环境与种植品种比较重要。目前,十堰在发展中药材上,有时明显存在只看经济效益,不顾客观实际,注重发展规模与速度,不坚持试验示范,导致一些不宜种植药材的地区也种上了药材,不宜发展的种类与品种也被盲目地引进种植。有些地方由于缺乏种植经验,管理不够到位,致使效益不够理想。
(二)药农组织化程度低,产业未形成规模。一是缺乏经营合作组织。大部分农户靠独立经营,缺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导致信息不灵,分析与把握市场不准,盲目种植药材普遍。二是产业规模小。由于真正适宜中药材产业种植的区域有限,除金银花等少数药材和部分木本药材适应性较广外,其他药材主要适宜于海拔千米以上地区种植,加上种植药材较为辛苦,且见效周期较长,所以大量的青壮劳动力常年外出务工,致使现有中药材面积萎缩,产业呈现滑坡趋势。
(三)技术、研究滞后,种植加工简单粗放。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与发展,原有的药材生产经验与技术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的需求。尤其是近年来,国家明确提出中药材必须建立规范的GAP(种植标准化)生产基地,产品才能进入市场。但多年来十堰市在常规农业上研究较多,在中药栽培加工上却研究较少,因此中药材生产大多沿用传统技术与经验,简单、粗放。特别是中药材加工、储藏环节,技术设施简陋,好药材做不出好产品,好产品卖不出好价钱。同时大部分种类与品种尚未制定GAP标准,未按标准种植,也给未来产品销售埋下隐患。
(四)种植风险大,化解渠道少。据调查,种植一亩药材种子投入多则在3000元以上,少则在1000千元以上,比种植粮食种子投入大,如种植一亩玉米种子需要150元,而种植一亩贡术种子需1800元。另外种植药材周期长,农户见效慢,如种植黄连最短需5年,贡术需2年,虽然有1年生的,但效益不高,变现慢,加剧资金矛盾。再加上中草药号称“药疯子”,价格变幻莫测。与种粮相比,中药材种植效益高,但投资较大,面临的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也比粮食生产要大,化解风险的渠道却很少。如何降低种药风险,还需要探索和完善。
三、十堰市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原则与对策
(一)发展原则
总结近年来十堰市在发展中药材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建议今后在中药材发展上应遵循四方面原则:一是因地制宜,重点发展在当地有种植习惯、有野生资源的地道中药材及适应当地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的大宗中药材上。二是关注市场,要密切关注国际、国内中药材市场变化,按近期及未来市场需求,组织指导农户生产。三是林套为主,在抓好高山纯种药材同时,大面积应以“林药套种”为主,注重发展木本中药材,保护地方生态环境。此外要保护好林地野生中药材资源,防止乱采乱挖,积极驯化栽培,努力做到适度开发、永续利用。四是规范种植,坚持先试验、再示范、然后再推广,制定规范化的GAP种植技术,使产量与质量、效益均达预期目标。
(二)发展对策
一是科学合理布局,突出发展重点。区域上以高山区为重点,模式上以退耕还林“林药套种”为重点,品种上高海拔地区以党参、冬花、当归、川乌、牛膝、黄连、天麻为主,中低海拔以黄姜、金银花、板蓝根、留兰香为主,同时注重发展杜仲、厚朴、黄柏、银杏、木瓜、枣皮等木本中药材和五倍子以及野生名贵中药材保护。此外,还应在因地制宜基础上突出主导品种,适当集中连片种植,注重规模效应。
二是培植专业合作组织,壮大产业规模。一是培植合作组织。引导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组建专业协会或合作社,走信息、资源共享,联合发展道路,降低生产成本与市场风险,提高种植效益。二是设立药材专项发展基金。市、县两级政府要分别设立中药材产业开发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中药材产业开发,扶持中药材产业发展。三是整合资金投入。要整合秦巴片区建设、南水北调生态建设、退耕还林、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扶贫开发、农业板块基地建设等各种农业项目资金,用于中药材产业开发。四是联合发展。围绕中药材生产基地与制药企业联姻,企业加工原料品种建核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带动(工厂或公司+基地+农户)、市场带动(专业市场+基地+农户)、中介组织带动(协会或合作社+基地+农户)等产业开发经营模式,鼓励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大力发展订单生产,使农民放心种植;在“自愿、有偿、依法、有序”的基础上,加大山场、土地、基地流转力度,推进中药材规模化生产。
三是加强技术研究,注重标准化生产。各级财政应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县乡科技人员参与中药材技术研究与推广,攻克技术难关,推广研究成果,提升科技含量,增强中药材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与经济效益。要加快制定中药材主导品种的栽培加工技术规范,建设符合国家或中药材加工企业要求的GAP生产基地,组织力量起草骨干中药材GAP种植技术标准,对有知识产权的积极申请保护。
四是增强风险意识,实现稳步发展。在发展中药材产业上,要坚持实事求是,特别是要让药农清楚地意识到发展中药材可能遭遇的种种风险,政府要与保险公司积极沟通,争取通过投保等方式最大限度地保障药农的利益。同时还要通过选择适宜畅销品种,坚持科学种植,强化技术服务,增强抗灾能力,尽量减少或化解市场风险、灾害风险及人为失误,进而使中药材产业能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作者 国家统计局十堰调查队:毛道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