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2月5日讯:近日,从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和全国少工委获悉,徐 航同学被评为“全国优秀少先队员”。 徐 航,家住竹山县宝丰镇垭子街村一组,是宝丰镇黄栗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学生,现年12岁。2008年,徐航的母亲摔倒致使左腿粉碎性骨折。母亲卧床不起,父亲抛家不顾。他挑起了家庭重担,照顾母亲日常起居、做饭、打柴、扯草、种菜样样都干,纯真童音将孝与爱无限放大。2010年以来,他先后被评为湖北省首届“美德少年”、感动十堰十大人物、竹山县首届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十堰市第四届孝老爱亲道德模范。2011年9月,徐航作为“美德少年”代表光荣参加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颁奖晚会。2013年10月又获得“全国最美孝心少年”特别奖。11月获得十堰市“第四届道德模范” 称号。(郭庆兵、夏维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