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2月2日讯(徐东):竹山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广大人大代表站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紧紧围绕加快绿色发展的主题,牢牢把握县委提出的竞进提质、转型跨越的总基调,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建议127件。这些意见建议不仅涉及宏观经济运行、民生福祉、局部及全局发展、当前发展,更注重科学发展、长远发展,集中反映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充分体现了广大代表积极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满腔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收到代表意见建议后,竹山县政府及时召开交办会议,明确责任;各承办单位及时办理;县人大常委会视察指导,大力支持,使得人大代表建议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截止目前,已全部办复完毕,根据代表的反馈意见,满意率达100%。
突出项目建设方面代表建议的办理,着力落实促进发展的要事。围绕“项目攻坚年”总体部署,紧扣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把落实项目建设作为加快发展、创先争优、跨越崛起的根本要事。县政府承办的127件意见建议中有39个涉及项目投资建设,这些建议都得到了明确答复,加快了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如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度、解决两道农田灌溉问题、加大溢水集镇供水量”等农田水利项目方面的建议,县水务部门在多次调研基础上,准确把握国家投资政策方向,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已经完成1座大型、1座中型、14座小(一型)和23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
突出产业培育方面代表建议的办理,着力落实增加农民收入的大事。“三农”问题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举足轻重,县政府各承办单位对此类建议给予了普遍重视,认真办理有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建议。如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种养大户扶持力度”建议,县政府为鼓励各类养殖户均衡发展,大力实施畜禽健康养殖工程,对新建的标准化养殖场每个给予3万元以奖代补扶持,筹资4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2012年新增的176家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对全县的畜牧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进作用。
突出民生改善方面代表建议的办理,着力落实提高人民群众保障水平的实事。民生改善是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也是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衣食住行、业教保医”民生“八字经”,大力增进民生福祉,促进了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如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二期廉租房实物配租、加快拆迁还建和旧城改造力度”等保障性住房方面的建议,县政府严把申报关,通过入户调查、公示公开的办法,最终审核认定,对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326户居民,于今年3月25日在国际绿松石城女娲广场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方式,现场登记,领取钥匙,入住到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置房建设方面出现的问题,详细规划潘口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程。对潘口代表团代表提出的关于“及时兑现失地农民‘两保’政策”的建议,除鱼岭村外,县民政局已将龙王沟村、小漩居委会、悬鼓洲村、小漩村失地农民715户2513人纳入城市低保保障范围,月发放保障金额28.6万元。
突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面代表建议的办理,着力落实建设美丽竹山的好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区域竞争力的有力抓手,更是建设“幸福竹山”、“美丽竹山”的有效途径。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建设管理”的建议,县政府已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一年来,加大对城市道路和老城区改造力度,新建、改扩建了堵河三桥、莲花路、车站路等城市主次干道,高起点完成纵横大道2.3公里综合管沟建设,加快推进了国际绿松石城、龙山盛景等商住小区建设,完成了堵河水体景观钢坝,生态水景长廊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城区承载和服务功能显著增强。同时,以“四城联创”为契机,加大了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力度,实施了净化、美化、亮化工程,城市品味得以提升。
突出抓好财政预算方面代表建议的办理,着力落实解决发展中的难事。围绕建设实力财政、民生财政、公共财政,抓住增收和节支两大主线,实现全县财政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把尺子,加强了财政财务管理。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土地流转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县政府出台奖励政策,对连片流转土地300亩以上、流转期10年以上用于发展特色产业、符合规范标准的农业合作社组织或龙头企业,每亩一次性补助300元进行奖励,有力促进了产业增收,农民致富。对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理顺乡镇财政预算体制、加大村级转移支付力度、化解村级债务”等方面的建议,县政府已按照一类、二类、三类乡镇标准予以明确乡镇财政预算,车辆运行维护费提高到每车每年3.5万元包干使用;将村级运转经费从2012年按村均5000元标准提高到10000元;正在积极向上争取出台化解村级债务的配套政策。对于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在职和退休村干部待遇”的建议,县政府先后落实了村主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村主职干部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在职村干部岗位补贴、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助等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