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0月18日讯(朱清华、 李青山):因秧田用水发生争执,将他人伤害致死,随后开始长达15年的逃亡生活,今年10月上旬,张某某被竹山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结束了十余年逃亡生涯。
张某某是竹山县擂鼓镇农民,今年43岁,和死者张某本是邻居,两家不仅住处隔得不远,责任田也紧挨在一起。1998年5月20日,因怀疑张某某的妻子偷放自家秧田用水,张某和张某某的妻子在责任田里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张某的妻子与张某某的妻子厮打起来,张某上前帮忙时,被随后赶来的张某某用木打杵(农村负重辅助工具)打中前额,导致张某头骨骨折,当晚,张某因伤势过重而死亡。
案发后,张某某逃亡到外地,很少与家中联系,并用捡来的身份证改名换姓躲过了公安机关多次追捕,直至今年10月3日被广东公安机关在汕头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