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0月12日讯( 张云潮):“今天,到城里跑了一趟,虽然花了点车费,值!要不然,我将病猪肉卖给了乡亲,或者是煮给孙子吃了,既害了别人又害了自己。”这是10月10日下午,在竹山开往竹坪的面的车上,一位须发苍苍的老汉告诉笔者的话。
通过一路交谈得知,这个老汉姓刘,是擂鼓镇红岩村村民,今年76岁。他的儿子儿媳都在外地打工,家里只有他、老伴和一个孙子。今年养了一头猪,有二百来斤了,9日不知是什么原因突然死了,乡亲们都说,你辛辛苦苦的喂一趟,扔了怪可惜的,不如烫出来,哪怕卖便宜一点,多少也能变几个钱,煮熟了自己和孙子吃也可以。于是,他找来了杀猪匠烫了出来。
但是,这猪肉到底能不能卖,能不能给孙子吃,他心里没底儿,觉得很不踏实。于是10日一早,他割了一块,专程送到城里,请动检站检验,经过检验,工作人员告诉他“这猪肉不能吃。”于是,他急匆匆赶回家,要将这头猪的猪肉全部销毁。
同车的人都说:“您做得对,注意食品卫生安全是每个公民都应该注意的问题,卖点钱是小事,关乎老百姓的身体健康是大事啊!”
刘老汉笑呵呵的说:“是这个理儿。这要感谢竹山县开展十星级文明创建活动,讲文明,树新风,守法纪。擂鼓镇党委政府和红岩村支两委,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六五普法宣传结合起来,通过进村入户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知识,让我们这些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