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新闻频道1月28日讯(李茂康 陈 静 於德兵):1月27日,房县警方致电,感谢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协助该县警方查破1月23日发生在房县境内房陵路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的肇事车辆,使该案于近日顺利告破。
2011年1月26日上午9时30分,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龚科举给郧西交警大队长王绪斌通电话报称:“房县城区发生一起伤人交通事故,请求协查鄂CFV832隆鑫LX110—9二轮摩托车肇事车辆及相关情况。大队长王绪斌接到协查求助电话后,立即指令交警一中队指导员陈静、民警於德兵配合房县警方专案组协助调查处理。民警们经上网查询,鄂CFV832号车辆系郧西县城关镇芦茨沟村三组村民周孟所有。民警陈静、於德兵驱车赶往该村找到交通安全信息员张正兴询问相关情况。据周孟供述,他于2010年8月26日就将此车卖给在郧西城关做沙发生意的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袁山中路703号居民罗小亮,民警得知该线索后,辗转到城关找到罗小亮。在罗的店门口,果然有一辆隆鑫牌二轮摩托车停放在店面门口,民警陈静用随身携带的数码相机将罗小亮的车辆以固定证据的形式进行拍照后,通过十堰公安信息网上传至房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龚科举。经过一天的走访、查找,该车下落终于有了结果。1月27日下午16时,房县警方发来消息称已顺利查获了肇事车辆,抓获了交通肇事嫌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