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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开展“五个基本”建设集中推进月活动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频道 发布时间:2010年9月8日9:24 文章编辑:吕正
  十堰新闻频道9月8日讯(马金安):为深入推进党的基层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房县县委决定,从8月下旬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党的基层组织‘五个基本’建设集中月推进活动”,查漏补缺,提档进位,全面提升基层组织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水平。
 
  建立机构,加强领导。县委成立了党的基层组织“五个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指导和督导。明确县直、乡镇(场)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牵头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组织委员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抓落实。8月24日,该县还专题召开了党的基层组织“五个基本”建设集中推进月活动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推进“五个基本”建设工作。县委要求,集中推进月活动结束后,将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听取乡镇(场)党委书记、各战线工委书记关于“五个基本”建设的专项述职,并开展评议。
 
  明确标准,分类推进。该县结合《湖北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的党的基层组织“五个基本”建设集中推进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将基层党组织分为农村社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五大类,根据各类基层党组织的不同特点,分门别类制定完善“五个基本”具体内容和标准,建立基层党组织台账和网络图,并明确基本建设的要求。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对照标准,集中开展自查活动,针对“五个基本”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明确相关责任人,并抓好落实。
 
  强化措施,跟进督导。该县各乡镇(场)党委结合实际,按照县委统一要求部署,分层分类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确定工作重点,细化目标任务,并对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委员、具体工作人员等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建立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解决问题,组织现场观摩,推进工作落实。县委组织部成立了以部长、副部长亲任组长的5个指导督查组,各组分别联系督导4个乡镇,每月不少2次深入所联系乡镇直单位和村级党组织指导、督查,重点检查“五个基本”建设及“创先争优”活动推进情况,发掘典型,推广经验,同时,调查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并督促改进工作。
 
  据了解,该县“五个基本”建设集中推进月活动分工作准备、推进实施、自查验收等三个阶段进行,自八月下旬开始,至十月底结束。县委组织部将在11月上旬组织专班,逐乡镇、逐村、逐单位进行检查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全年基层组织考核的依据和乡镇换届、县直单位调整时主要领导提拔任用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