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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劣质轮胎不到20天就爆 投诉到工商仅用5天获赔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频道 发布时间:2010年9月8日7:25 文章编辑:吕正
  十堰新闻频道9月8日讯(张红兵):近日,郧西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成功解决了一起因货车轮胎质量引起的纠纷投诉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00元。
 
  家住该县城关的刘某,是一名货车司机, 今年8月4日在城关一轮胎专卖店以每只2370元的价格购某品牌轮胎3只,他于5日将3只轮胎更换到自己的车上使用,截止8月25日3只轮胎先后爆胎,想到自己一直都在城区好路上跑,也没有超载运输过,怎么会使用不到20天就爆胎了,一定是轮胎的质量有问题。多次找到店主要求赔偿,店主一直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不予解决。8月28日无奈的他来到该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投诉,请求帮助解决。
 
  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刘某提供的投诉材料线索,到专卖店核实了购买时间,走访了与刘某长期在一起跑运输的司机3人和相关的2名证人,证实刘某投诉的事实真实。工商工作人员又召集双方人员把刘某爆胎与同品牌正品轮胎进行了比对,发现爆胎明显存在质量问题。店主在事实面前低下了头,愿意赔偿损失。9月2日,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店主赔偿刘某经济损失5000元。目前工商执法人员已对专卖店经营劣质轮胎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