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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正式启动贫困群众就医“网上审批、医中救助”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8月9日5:33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8月9日讯(吴显彬  杨成才  张辉):竹溪县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缓解城乡贫困群众就医难问题,近日出台了《竹溪县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正式启动了贫困群众就医“网上审批、医中救助”。此举为贫困患者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深得好评。
    享受“网上审批、医中救助”的对象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农村散居孤儿、国办福利院和孤儿院集中供养对象共5类。救助起付线,城镇低保对象中的“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农村散居孤儿、国办福利院和孤儿院的集中供养对象为零。其它对象救助起付线500元。标准:前者按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70%给予救助,后者按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50%给予救助。封顶线:前者每人每年不超过二次,总计不超过8000元。后者每人每年不超过二次,总计不超过6000元。
    “网上审批,医中救助”的程序:符合条件的对象入院时,向定点医院“医疗救助窗口”提供《社会救助证》、《农村五保供养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定点医院开通网上救助对象信息,经民政部门在“网上审批”后,由救助对象填写《竹溪县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申请表》,进入医疗救助程序。出院结算时,定点医院先办理医保、农合医疗报销、商业保险赔付、医院优惠减免和应剔除的相关费用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起付线部分按比例给予即时结算救助,打印《竹溪县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结算表》,交救助对象签字认可。救助金由定点医院垫付,县民政部门半年与定点医院结算一次。
    为了搞好“网上审批,医中救助”工作,县民政部门通过广播、电视、《今日竹溪》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时制作了宣传牌放置在定点医院的显眼位置,一方面起宣传作用,另一方面让医院和患者按宣传牌的要求办理,使此项工作迅速走上正规。自此项救助启动仅一个星期,已为 20名贫困患者提供了“网上审批,医中救助”,救助金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