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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欺男霸女并杀死一留守妇女 房县化龙镇一村霸被判处死刑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8月28日14:46 文章编辑:吕正
一男子长期欺男霸女,强奸一留守妇女未遂,致其死亡
 
“万民”上书法院  请判“村霸”死刑
 
主审法官:根据犯罪事实依法量刑,未受舆论干扰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8月28日讯(特约记者麻玉国 通讯员 吴钦):26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刘某死刑。此前,刘某所在乡镇上万名群众自发签名上书法院,请求严惩这个“村霸”。十堰中院主审法官说,该案是依据刘某的犯罪事实依法作出判决,未受舆论影响 。
 
    今年50岁的刘某家住房县化龙镇古城村。据当地村干部介绍,刘某没有正当职业,从小就小偷小摸,爱好赌博,成年后恶习不改,偷盗成性,还自恃勇力,经常打架斗殴,为害乡里,众人敢怒不敢言。更令人发指的是,刘某乘当地青壮年男子外出打工之际,经常调戏留守妇女, 或威胁、或利诱,与之发生关系。据刘某向法院交代,数十年来,利用这些手段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妇女达40多人。
 
    去年12月18日晚8时许,刘某在家里看完电视,临时起意,想和在附近开商店的老板娘秦某发生性关系。此前,刘某曾多次利用秦某丈夫外出打工之际,强行占有了秦某。
 
     他乘秦某从后门上厕所之际,溜进秦某家的卧室。秦某返回时发现了刘某,赶紧往堂屋跑。刘某追上,把秦某往卧室推,双方发生厮打。 秦某大呼,刘某便用地上的两个啤酒瓶猛击秦某头部,后又掐住秦某脖子,致其死亡。
 
    刘某将秦某尸体拖至卧室地面上,然后将屋内现金、商品等装了两蛇皮袋子,扛回家中。3天后,刘某在乡镇街道一家商店玩耍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今年4月,十堰市法院受理了此案。
 
    听说“村霸”被抓,化龙镇附近几个村的村民纷纷奔走相告。今年7月8日,村民自发组织,在一份请愿材料上签名,递交给十堰市中院, 请求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死刑,在化龙镇公开枪决。记者看到,这份请愿材料长达20页,上面密密麻麻写满村民的名字,还有鲜红的手印。落款处,有化龙镇政府和村委会的公章。
 
    26日,十堰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判处刘某死刑;并判决刘某向死者家属赔偿经济损失27万余元。
 
    “万民”上书是否影响了对罪犯的量刑?26日下午,十堰中院负责该案的主审法官吴钦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审理案件时并未感到“万民 ”上书的压力。法院依法以情以理对刘某作出死刑判决,量刑是准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