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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8月27日6:28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8月27日讯(明安梅):2000年,竹溪县被列为全省21个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项目县之一,全县15个乡镇、10个农林茶场、300.2万亩天然林资源纳入工程实施范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总体要求,从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入手,层层建立工作机构,严格落实工程措施,使全县天然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实现了资源、生态、经济共赢目标。
      ——全县生态环境明显改观。一是资源总量快速增长。通过实施天然林禁伐、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森林管护,实现了森林资源快速增长的目标。2000年以来,全县减少森林资源消耗152万立方米,年均减少森林资源消耗19万立方米,有林地面积净增30.07万亩,活立木蓄积净增282万立方米,年均增长37万立方米。二是林分质量得以优化。通过森林资源的有效管护,全县森林的林分结构得到改善,郁闭度普遍提高,林相结构趋于优化,单位面积林木资产储备增加,蓄积量由2000年的3.04立方米/亩增加到3.37立方米/亩。三是生态效益逐渐显现。据监测,全县河流径流量年平均数为22.54亿m3,每年可减少水土流失246万吨,年保土效益258万元,保肥效益3965万元,增加蓄水1260万立方米,年蓄水效益756万元,累计增加生态效益4979万元,为全县水电支柱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的强有力保障。
      ——全民生态意识明显增强。天保工程实施后,我县每年都组织开展“保护森林资源、共建绿色家园”主题宣传活动,并在天保工程区主要交通要道设立580块大型宣传碑和封山育林碑。通过广泛宣传,增强了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全县生态安全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林区盗伐、滥伐天然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安全的案件明显减少,全民关心、支持、参与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
      ——全县生态效益明显提高。通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竹溪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保”出了青山绿水,“保”出了水电支柱产业,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充足的水资源,吸引八方客商云集竹溪投资兴办水电站,已建成鄂坪、周家垸、白果坪、红岩沟等大、中型水电站20多座,总装机达到50万KW,年发电量达到18亿千瓦时,年发电收入6亿元,实现税收1亿元,竹溪县步入全省自办水电大县行列。同时,后续产业得到长足发展,加快了山区农民兴山致富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