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8月24日讯(戴全辉):8月23日,接群众举报投诉,房县工商局严打办公室一举查处该县某矿泉水公司侵犯“世博”标志专有权案,这也是该县查处首例侵犯上海世博会标志专有权案。
经查,该矿泉水公司未经世博标志权利人许可,擅自利用车体、散页等载体虚假宣传其生产经营的神农太棒矿泉水为“2010上海世博会”专用水,造成使他人认为行为人与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之间存在许可使用关系而使用世界博览会标志的其他行为。截止案发时,该矿泉水公司已虚假宣传其生产经营的神农太棒矿泉水为“2010上海世博会”专用水进行促销近三个月,严重影响了世博标志的公益性,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目前该案尚在处理中。
根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名称、会徽、会旗、吉祥物、会歌、主题词、口号等均为世博标志,其权利人为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机构和国际展览局。未经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下同)使用世界博览会标志。
为此,工商行政部门提醒经营者和个人,应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避免因违规使用世博会标志承担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工商部门在世博期间,对世博会标志以及相关赞助企业商标等重点标志的保护将加大力度;加强对世博会特许商品,带有世博会标志的纪念品等重点商品的检查,以确保世博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