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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县质监局开展酱腌菜专项整治 严防使用岩盐卤水加工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8月20日6:44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8月20日讯(刘向红):     岩盐卤水属于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非食品用原料,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为规范酱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违规使用岩盐卤水和购进来路不明的食用盐加工食品的行为发生,近日,郧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对郧县辖区内的酱腌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人员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通知郧县辖区内的酱腌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企业自查,重点自查企业是否对购进的食用盐进行进货查验、是否购进过岩盐卤水、是否使用岩盐卤水加工酱腌菜的行为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相关检查人员根据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查企业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查看企业的原辅材料进货台帐,查看其索证、索票情况,重点查看近一批食用盐的购货发票和检验报告,抽查产品投料记录,严防企业在生产加工环节使用岩盐卤水加工酱腌菜的行业发生。
    此次共检查酱腌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家,酱腌菜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家,均没有发现使用岩盐卤水和来路不明的食用盐加工酱腌菜的行为,通过检查规范了企业的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