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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工商局对农村食品质量实行定期检查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8月11日9:18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8月11日讯(戴全辉  汤官欣):为确保农村食品质量安全,今年以来,房县工商局立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在继续抓好城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把工作中心向农村转移,制定出台了《房县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定期“体检”制度,对农村食品质量安全进行全程跟踪管理。
    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内容具体,指导性较强。该办法要求基层工商分局(所)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台账登记、商品质量、制度执行、纠纷处理以及有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对农村每个店的食品质量安全检查结果,由基层工商分局(所)片区责任干部如实记录,同时结合年检验照及日常检查工作,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基础状况信息和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定期对农村食品安全实施信用评价,并根据信用级别进行星级管理。
    该局在加强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中,一是围绕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建设,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截止目前,全局组织农村经营户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15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积极营造有利于加强行业自律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实现工商监管和商户自律的互动。二是开展文明监管、真情服务活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努力实现“四个100%”,即登门率100%,见面率100%,理解率100%,落实进货查验制度100%。同时注重有效解决经营者的实际困难,形成了食品经营户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是发动消费者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开展12315 “五进”活动,扎实构筑覆盖全区的食品安全投诉维权网络,形成受理迅速、处理及时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房县工商局通过定期对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的“体检”,使农村食品质量安全形成了“政府放心、业主安心、群众称心”的局面,使全县农村食品消费安全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