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7月7日讯(张金贤):近日,房县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对所辖单位保密局开展专项工作例行巡查中发现,该局在扎实开展的作风建设“落实年”活动中采取的“六不准”规定很有力度,不禁为之拍手叫好。
“六不准”即:一是工作人员在城区机关单位指导保密工作不准接受吃请;二是工作人员在乡镇和县直单位指导保密工作不准参与带彩娱乐活动;三是在同一个单位不准搞连续、交叉的检查;四是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准饮酒;五是公车不准私驾;六是社会、群众需要支持服务的,不准收取任何费用。
据悉,该局自实施“六不准”规定以来,全体保密干部的党性修养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对保密工作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明显增强。截止目前,没有发现任何一位保密干部在工作日午餐饮酒,没有收到一件关于保密局干部的不良作风举报和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