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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司法局以培育“五强”党务工作者为抓手带动创先争优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7月5日7:45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7月5日讯(周世清):7月2日,十堰市司法局机关党委组织召开各支委会议,在深入讨论局党委“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和动员讲话的基础上,分别直选出部分党支部书记与支委组成人员,力求通过高素质的党务工作者带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局党委在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中,把选拔培育高素质的党务工作者作为活动的突破口和总抓手,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研究制定了在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中发挥关键性作用的“五强”党务工作者的具体标准,并将其作为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标准列入创争范围。“五强”党务工作者培育的具体目标是:
 
      一是党性观念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顾全大局,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个人作风正派,生活情趣健康。
 
      二是能力素质强。忠诚党的事业,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带头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党员的能力。
 
      三是创新意识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和实际能力,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
 
      四是工作作风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能针对性地做好党员和干警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和干部中形象好、威信高。
 
      五是自律意识强。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上级和局党委关于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始终保持和体现党的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