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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一个仍未“降温”的话题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7月5日6:30 文章编辑:吕正
特约记者:陈昌荣  通讯员:冯家斌
 
      近年来,村级财务问题突出,群众呼声强烈,引起了县、乡(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许多地方推行了村级财务“双代理”工作,并逐渐推行了以村级财务为主要内容的村务公开,公示制度和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这无疑对加强村级财务的管理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然而,最近笔者在一些乡镇农村了解到,这个曾经热门的村级财务话题至今仍未变“冷”。许多地方的村级财务仍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
 
财务“双代理”徒有虚名
 
      理财不民主,手续不健全,会计素质低,财务不公平是村财务问题突出的具体表现。村级财务的管理归口于各乡镇经管站,2005年机构改革,各乡镇经管站并于财政所。为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近几年,县财政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在推行“村帐乡管”和村级财务“双代理”工作中,相继下发了民主理财,集中做帐和财务公开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和文件,文件下发到村后,乡镇财政所又分头下到各村落实,绝大多数乡镇、村还能按要求,每季或是每月按时到乡镇财政所报帐,但仍有少数个别村不能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一方面村里事务多、项目多、财务报帐和请款手续繁琐,村干部不愿纳入财政“双代理”笼子;另一方面,乡镇财政部门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开展这项工作,出力不讨好,而且管理成本过高,基层财政所难以维持正常运转。因而,对少数村不纳入管理笼子或是不按时报帐听之任之,久而久之,这些村的“村帐乡管”工作就此“瘫”了下来,村级财务“双代理”也是徒有虚名。
 
村财务公开“雾里看花”
 
      尽管各地出台了较为规范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可许多村在具体管理中依然是“老面孔”。其一,理财不民主。根据民主理财规定,各村要成立3——5人由村民代表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可根本没有发挥民主理财的作用,形同虚设,有些村根本就没有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其二,财务张榜公布难。对村级财务进行定期张榜公示,是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事实上,有些村在公布财务时比较笼统,甚至只公布收、付两大笔帐,也有的只是走走形式,这样公布更让群众有雾里看花和“摸不着头脑”的感觉。其三,票据不“规范”。报帐不及时,“白条”和自制凭证多是村级财务的真实面目,有的村一个项目结算要拖三至五个月,致使村上的帐目不能及时到财政所报帐。其四,审批制度不健全。各村的财务大多由村主任审批,而村主任自己经手的大量帐目也都由个人签“批”,缺乏必要的监督程序。
 
      无可置疑,管好村级财务有利于村班子的廉洁自律建设,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更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的管理。同时,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对财务公开的监督,及时纠正不良做法,使村财务公开发挥其应有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