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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检察院“六项措施”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7月30日7:1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7月30日讯((陈德文 张赐中)日前,高检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考核评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业务工作项目及计分细则》,明确职务犯罪预防包括职务犯罪预防调查、职务犯罪案例剖析、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警示宣传教育、预防咨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六项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积极贯彻落实高检院新的职务犯罪预防精神,竹山县检察院采取“六项措施”,切实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一是把高检院关于职务犯罪预防的新要求分解到相关科室,追加年度考核责任目标。
 
    二是职务犯罪预防办公室严格按照高检院新要求,全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六项工作。
 
    三是召开由监察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银监会、教育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集中学习鄂检会[2006]2号文件,形成关于职务犯罪预防的一致意见。
 
    四是开办《职务犯罪预防简报》,及时反映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新要求、新举措、新动态、新成效。
 
    五是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咨询工作,班子成员年接收预防咨询不得少于12次,控申科年接收预防咨询不得少于60次。
 
    六是职务犯罪预防办公室加大对各科室预防工作的指导、衔接,切实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