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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检察院四项措施推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7月2日7:34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7月2日讯((杨建军陈德文张赐中):竹山县检察院采取四项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元至6月份,共初查贪污贿赂案件15件17人;立案侦查10件12人,占全年任务数的111%;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6件6人;法院已开庭1件1人。受理渎职侵权案件2件;摸排建设领域渎职线索3个;立案侦查1件1人,占全年任务数的50%。
 
      一是积极主动,多渠道拓宽案件来源。一方面主动出击摸排案件线索及与院内部预防、控申、侦监、公诉、渎检等科室沟通建立联系线索制度,侦查干警自主发现线索立案5件,占到全部案件数的50%;另一方面,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以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互通案件信息和相互移送案件材料制度;同时加大宣传,鼓励、发动群众向检察机关举报,建立举报线索奖励制度。
 
      二是克服困难,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在查办大案要案中,检察长、分管检察长靠前指挥亲自参与案件的查办工作,随时掌握侦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合理策划案件的侦查计划和侦查方向。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充分运用“侦、监、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实行“侦、监、诉”三部门相互协作,从案件侦查阶段就从批捕、起诉的角度来审视案件证据是否齐备,引导侦查部门进一步取证,形成了整体联动、优势互补的一体化办案机制,提高了案件突破能力。
 
      三是提高认识,加强侦查规范化建设。强化案件的动态管理,对每一起案件进行跟踪监督,加强基础建设、侦查信息化建设、侦查业务建设以及侦查队伍建设,建立规范化档案和高效管理机制。注重运用科技手段办案,该院已建成设备齐全的审讯室、询问室、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等,在办案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是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根据上级院的指示精神,该院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摸排有价值的渎职犯罪线索3个,已立案侦查1件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