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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1540户2249名城乡低保对象被清除低保范围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7月22日7:5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7月22日讯(陈昌荣):7月21日,笔者从竹山县财政局获悉,该县对城乡低保对象实行“阳光操作,动态管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至7月中旬,该县低保核查共有1540户2249名不符合救助标准的城乡低保对象被及时清退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维护了低保对象的切身利益。
 
    阳光操作,公开透明。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让群众有广泛的知情权、参入权和监督权,该县民政、财政部门围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低保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做到低保政策、低保标准、低保对象三公开。全县17个乡镇民政工作的依据、工作原则和程序、低保对象已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县低保局长宋克平介绍说,全县有城乡低保对象14369户34546人,已全部向社会公开,实现了“透明”。公开成为民政低保运行机制的一个重要工作。
 
    严格进出,动态管理。全县17个乡镇民政、财政部门通过“一查、二访、三看”对照有关标准进行综合评估,准确、科学地核实城乡最低保障救助对象。一查是审查申报程序是否规范;二访是访申报对象所在街道和邻居;三看是看申报对象家庭固定资产、住房及消费。同时坚持每半年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调整审核,组织专班入户调查,发现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严格按照规定清理出低保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一户不漏地纳入低保,真正做到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低保审核过程在“阳光”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