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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荣获市级文明县城称号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7月15日7:38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7月15日讯(郑守新):在近日公布的市级文明县城名单中,竹溪县榜上有名。同时,县财政局等32个单位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水坪镇等4个乡镇被评为市文明乡镇,兵营乡四条沟村等16个村被评为市级文明村,城关镇古楼社区被评为市级文明社区,县委机关大院小区被评为市级文明小区。 自2001年,竹溪争创市级文明县城工作以来,连续五届获得“市级文明县城”荣誉称号。
 
      2008年以来,竹溪全县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环境整治”和“文明竹溪建设”为主抓手,创建市级文明县城,构建富裕和谐竹溪为目标,坚持高标准规划县城,大手笔建设县城,精细化管理县城。将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纳入“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文明县城争创指挥部,主要领导亲自抓“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建立健全了县主要领导创建督查协调指导制度、县文明委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县文明委成员单位创建督查制度等。全面优化发展环境,全力推进跨越发展,狠抓创建工作110项考核指标,重点做好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制环境;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日益优化的人居环境。
 
      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以来,竹溪县先后投入2.1亿元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鄂陕大道延伸、防洪堤、污水处理厂等一批重工程相继实施,使城区面貌大为改观。投资4500万元新建的公园广场,为市民休闲娱乐提供了场所。投资1500万元,对305省道沼线进行了绿化、美化、亮化,建设了26个候车亭、29个招呼站。基本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305省道为轴线,城关、水坪、县河、中锋、蒋家堰为纽带的“一线串五珠”的城镇带格局。
 
      开展“四项整治”,优化城市环境。一是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在主要街道设立禁鸣、禁停交通标志,完善了道路标线,划定了停车泊位和货客车临时停靠点。两年来,共查究无证经营运车辆800余辆次,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二是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2009年5月,对城关人民路、南大街、鄂陕大道等路段的“门前四包”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清理占道经营,骑门经营250多户、乱停乱放120多处、暂扣违规物品900多件。三是开展经营秩序整治活动。先后修缮了新合作购物广场前摊点的货架、棚房51处。2008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1915人次,检查3228户次,发放《创建文明县告知书》800余份,依法立案处罚123起,城区内经营秩序有明显改善。四是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整治。集中开展了“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两年来,刑事发案率下降了4.7%,破案率上升了8.3%。
 
      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紧紧围绕“文化竹溪”和“文明竹溪”建设总体要求,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题教育贯穿于创建文明县城工作的全过程,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在党政机关继续深入开展争创文明机关,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在商务、金融、交通、电信等窗口行业,深入开展“争创优质文明示范窗口,争当文明优质服务标兵”活动;在企业广泛开展“文明诚信民营企业”评选活动。在农村广泛开展“百里生态文化文明长廊“创建活动和文明示范村、示范户创建活动。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文明信使”、“文明天使”、“小三讲”等活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同时,广泛开展“为祖国高歌”、“为祖国喝彩”、“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和文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培育良好品德,学习礼仪知识,增强文明意识,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开展立体式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采取社会宣传和媒体宣传相结合,创建专访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和负面曝光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创建工作予以立体式、全方位、战役式宣传。同时,着力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十堰日报、竹溪电视台等媒体,对竹溪县创建工作进行连续报道,进一步扩大了创建知名度。
 
      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努力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大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全面强化文明优质服务,积极净化市容环境,牢牢把握创建各个重要环节,集中精力,狠抓落实。轰轰烈烈地开展了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文明新风,形成了以创建促和谐、以创建促发展的良好局面,推动全县创建工作的开展,为创建全市文明县城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