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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严格落实五项地灾防治制度为汛期安全护航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7月12日7:13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7月12日(石濡华):竹山县是全省地灾防治大县,受轻频地震等因素的影响,破碎易滑的片岩汛期内极易形成滑坡、泥石流和岩崩等地质灾害。全县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地灾隐患点达664处,平均每5平方公里就有一处。该县针对基层灾防意识不牢等实情,从五个方面落实好制度,为地灾防治上好“紧箍咒”。
 
      一是认真落实地灾隐患排查制度。根据责任划分,县级落实好省、市、县确定的重点滑坡体的隐患排查,乡(镇)落实好县以下的一般地灾点的隐患排查,依据预灾级别和对安全造成的威胁程度搞好危险性评估,完善应急措施,消除灾防盲点和死角。二是认真落实好汛期值班制度。县、乡、村、组四级联防,明确各级地灾防治责任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做到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县地灾防治办公室和县国土系统专人负责对值班情况搞好检查,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确保应急调度高效运转。三是落实好零报告制度。做到“平时每周一报、阴雨期每天一报、遇到灾情危情险情,第一时间上报”,为组织抢险排危赢得时间。四是落实好对县级以上重点地灾点监管制度。加强与各乡镇搞好沟通联络,在对一般地灾点搞好监测预防的同时,建立健全省、市、县重点地灾点监测网络。汛期做到“经费投入、人员调度、组织保障”三到位。五是在大型工程建设、矿山开采、移民和滑坡区群众安置选址中落实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移民和灾民安置坚持“灾害预防,回避为先”的原则,通过地质勘探、划定牢靠的宅基地;对工程建设和采矿等活动,必须在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后方可进入审批程序,工程建设中对危险区域和路段搞好安全警示,工程完工后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及时消除地灾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