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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法院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6月8日6:10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6月8日讯(胡清志  刘恋):近日,竹溪法院在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中,结合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狠抓公正廉洁司法,作出八项承诺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一是不接受当事人及其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吃请、馈赠和其他不正当利益;二是不参加由当事人及其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支付费用的各种娱乐和健身活动;三是不向当事人介绍律师,不向律师介绍代理案件,不私自在家中及其他影响司法公正的场所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四是不参与经商,不参与影响司法公正和法官形象的社交活动;五是不乱收费、乱罚款、乱拉赞助,不设“小金库”,不滥用强制措施;六是不泄露审判和工作秘密;七是公正、高效、廉洁地行使审判权、执行权,维护国家司法权威,不枉法裁判,不违法调解;八是不得有违《廉政准则》“八个禁止、52个不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