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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工商局实行消费者申诉举报回访工作制度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6月4日6:20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6月4日讯(张红兵 郑有田):郧西县工商局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县工商系统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的质量,建立消费维权长效工作机制,从今年一季度开始,在全县工商系统实行每季度一次“消费者申诉举报回访”工作制度,扎实开展“放心消费保护行动”。
 
      消费者申诉举报回访工作制度就是对已经由工商部门处理结束的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根据不同的内容和重点,由承办单位定期进行回访的制度。每季度各分局对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回访率不低于该季度办结数的80%。通过登门回访、电话和信函回访,了解消费者及经营者对工商部门处理申诉举报的工作效率、处理结果、工作态度、工作方式等情况的满意度,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宣传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引导消费者理性、科学消费。
 
      该制度要求工作人员在回访工作要做到“四个清楚”,即:对需要回访的消费者的基本情况清楚、对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处理情况清楚、对回访的基本程序清楚、对有关法律法规清楚。做到语言文明,体现真心诚意,搭建沟通平台,为建立消费者广泛参与的社会维权机制奠定基础。真心诚意的向消费者征求意见和建议,实事求是的反馈消费者申诉举报处理结果,确保回访活动的真实性。